沒有長遠謀略 貴州酒產業(yè)品牌體現四大缺失
2007-10-18 來源:中國食品商務網 文字:[
大 中 小 ]
我國飲料酒制造業(yè)的工業(yè)總產值和主營業(yè)務收入均超過2000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3%和24%,實現利稅總額近500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1%,資產總額超過2500億元,同比增長11%。
目前,在全國依然具有品牌優(yōu)勢的貴州酒品牌可以說就是“茅臺”系列品牌。當然,歷史上,貴州酒品牌曾經馳騁中華大地,幾多貴州品牌酒舉富盛名。諸如“習酒”“鴨溪”“董酒”“貴州醇”“貴陽大麯”等在國內市場均具有一定市場親和力和忠誠度,說到貴州必定會有消費者說——“貴州出好酒”。
但是,也許一些酒生產企業(yè)缺乏品牌長遠戰(zhàn)略規(guī)劃和傳播樹立的思想意識,特別是當時國企機制下的背景下,更使經營者缺乏競爭意識和意志力,沒有居安思危的前沿理念,沒有打造百年品牌的長遠謀略和戰(zhàn)略眼光,以至諸如“習酒”“鴨溪”“董酒”“貴州醇”“貴陽大麯”等的“貴州酒品牌”逐步失去市場競爭的生命力與活力,一些品牌被茅臺兼并或收編。
貴州酒產業(yè)品牌體現四大缺失——
文化品牌,缺乏內涵濃縮
文化是時代的旋律,更是酒品牌昌盛不衰的載體和土壤。酒是文化的、更是情感的,在消費者物質生活得到極大滿足時,更需要文化的、情感的、精神的支撐。
近年來,貴州酒品牌企業(yè)開始注重文化品牌打造。茅臺在酒品牌打造中,融入禮儀文化、賓客文化、王族文化等。
比如,迎賓酒,迎賓迎天下。傳遞了茅臺人寬闊的胸襟和敦厚的仁德。
王子酒,傳遞一種王族的高貴、典雅的氣度和非凡。給人一種喝王子酒,分享王族厚遇、體驗王子禮遇和地位的親身感受。
但是,目前,茅臺打造品牌文化缺乏更多的整合化效應,偏離一種主旋律的引導和品牌文化導向。
貴州其他酒品牌也想打造文化品牌,分享一塊蛋糕。但是還是缺乏對自身品牌文化底蘊、文化淵源、文化背景、文化個性、文化體驗等多方位的全面診斷、分析、化解、引導、融合,大多停留在淺層次的字面理解和展開,缺乏歷史、典故等的深層提煉、濃縮,實現歷史跨越和品牌文化品位的提升。
旅游品牌,缺乏深層挖掘
也許,一些人認為:酒跟旅游品牌有什么聯(lián)系。
聯(lián)系太大啦。因為,人們出游,帶上或帶回一瓶當地的旅游品牌酒,能夠引發(fā)擁有者一種思念、懷故情節(jié)?梢允且环N紀念,一種感情收藏。
但是,目前,國內很少注重旅游品牌酒的打造。而貴州這個中國名酒大省一樣沒有對旅游酒品牌的樹立和打造引起更多的重視。而是懷著一種大眾追隨的心態(tài),逐鹿酒類市場,沒有學會從旅游這個角度去思考酒品牌的打造。
品牌延伸,陷入支線誤區(qū)
一些酒品牌企業(yè)涉足的旁系支線品牌,跟品牌意義上,好象缺乏更好的結合。比如,茅臺,一直以來給我們的印象就白酒品牌,但是最近,涉足紅酒、啤酒等支線品牌,對于茅臺品牌好象有中被強奸的感覺。其實,當然,集團化運作是往往引起品牌資源整合的誤區(qū),特別是支線品牌的規(guī)劃、選擇、定位,應該慎重。
根據茅臺的這些思路,會不會準備打造茅臺礦泉水?
品牌內戰(zhàn),自傷酒品元氣
“貴州醇商標”八年之爭,傷了貴州酒品牌在國內業(yè)界的元氣。
1984年貴州醇低度酒正式誕生。1992年針對貴州醇酒良好的銷售勢頭,茅臺酒廠也推出全版套用的茅臺“貴州醇”。作為國酒品牌,本來沒有必要采用這樣的伎倆,但是,茅臺在這方面卻走進去啦,而且是窩里斗。
1993年貴州醇酒廠在廣州以侵犯知識產權為訴由起訴茅臺。稱茅臺酒廠1992年用6家小酒廠提供的白酒“勾兌”成“貴州醇”,并使用一樣的外包裝在廣東銷售,是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茅臺酒廠停止使用“貴州醇”相同或相近的名稱和包裝。
茅臺酒廠則反訴稱自己60年代起就用“貴州”商標,而貴州醇酒廠長期大量生產銷售“貴州醇”,對茅臺酒廠的“貴州”牌文字注冊商標構成嚴重侵權。1999年連續(xù)6年的官司打打停停,案件在全國引起巨大反響,受到國家領導的關注。
在貴州省政府的協(xié)調下,茅臺酒廠主動停止了“貴州醇”酒的生產和銷售,為官司的終結創(chuàng)造了條件。2000年11月,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節(jié),雙方達成共識,由貴州醇酒廠獨家生產貴州醇,并撤回原來的訴訟請求。歷時8年的官司結束,雙方從此握手言和。
這個紛爭的結束,也算貴州酒品牌重塑形象的一個好兆頭,也是茅臺、貴州醇并駕齊驅,打造地域品牌的良好開端。
文字:[
大 中 小 ] [
打印本頁]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