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泡等易損商品退換引發(fā)爭議
2007-03-05 來源:星辰在線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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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內購買節(jié)能燈泡,超市沒預備試用燈頭,回家安在臺燈上卻發(fā)現(xiàn)燈泡不亮,要求退貨,超市卻表示此類商品無法退換,近日,市民顧先生遇到這樣一件憋屈事。
據顧先生介紹,燈泡是日前在和興三道街上的一家便民超市內購買的,購買時從燈泡外包裝上看似乎并無損傷,但回家后裝在臺燈上才發(fā)現(xiàn)燈泡不亮,換上其他燈泡卻可正常發(fā)光,因此顧先生確定新買的燈泡質量有問題。第二天他帶著燈泡和購物小票找到超市,但超市方面表示這類商品不能退換。無法證明燈泡出現(xiàn)故障是在購買前還是購買之后,顧先生對此表示,一個壞燈泡損失不大,就是有點憋屈,他說:“超市里又沒有預備試驗燈泡的燈頭,消費者如何知道商品質量好壞?”
據某超市服務中心的員工介紹,超市內有一些商品是不接受退換的,如貼身的內衣褲、燈具、玻璃器皿等商品。因為內衣褲等商品買回后是否被消費者穿過超市不得而知,而燈具、玻璃器皿等商品也很難確定是不是在購買前就存在質量問題,這些商品買回家出現(xiàn)問題也只能由消費者自己承擔。但記者走訪哈爾濱市多家大中型超市后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出售燈具的柜臺前并沒有設置試驗燈泡的專用插頭,而內衣褲等商品也只能靠消費者目測來判斷尺寸大小與質量好壞。采訪中,一位姓李的市民對此表示不滿,他對記者說:“我以前在超市內買過一套杯子,回家后才發(fā)現(xiàn)其中一個有細小的裂痕,但根本沒辦法找超市退換。我覺得在某些商品的處理上,超市的做法還不夠合理,不夠人性化,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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